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企业新闻

​公司副总经理孙超再次选任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时间:2022/7/9 10:39:10

2022年7月7日,沧州市司法局为我公司副总经理孙超同志颁发了《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证书和工作证,这是孙总继2017年被选任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并合格履职五年后,再次光荣选任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人民监督员由人民群众通过特定程序选任,代表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目的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执法公信力。人民监督员分为省级和市级,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需经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拟任公示等程序,从各个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报名者中审核选拔,当选者都是政治素质过硬,公道正派,具有扎实的职业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凸显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与代表性、大众化与专业化。当选人民监督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2017年任人民监督员以来,副总经理孙超以强烈的为社会和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知责于心,担责于行,高度重视人民赋予的监督权利,认真学习和研读人民监督员相关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遵守人民监督员制度规定,热心人民监督员工作,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组织的各项履职、培训、交流等活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出色完成了各项监督工作。

副总经理孙超表示,连任后将继续牢记职责使命,热情参与监督活动,实实在在做到为民发声、依法监督,履行好监督职责,完成好监督任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务部  曹伟


版权所有: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河东路21号 联系电话:0317-3041450 传真:0317-2198903
冀公网安备 13090202000160号 13090202000161号 冀ICP备 10014305号 160037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