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国资委时代的国企改革路径

时间:2004/11/24

2004-10-22 打印 | 向朋友推荐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国资委时代的国企改革路径

国资委副主任 邵宁

当前国企改革的整体形势

     这几年国有企业改革处在一个攻坚的阶段,从外部看这个改革会看到非常复杂的局面,很多相互矛盾的现象交织在一起,从不同的角度看反差非常大。

 

从宏观层面看,现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有了极大的改善。以国有和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实现利润这个指标来分析(这个指标的第一次统计是在1996年),这几年的变化情况大概是:1996年是712亿,1997年是807亿,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跌到525亿,这是低谷,1999年恢复到998亿,2000年是2392亿,2001年是2330亿,2002年是2637亿,2003年底是3784亿,今年有可能达到将近5000亿。由此可见,如果从这个数字来看,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是非常之好的,这是宏观层面。

 

但是从微观层面看,国有企业的矛盾仍然是非常尖锐的。现在还有很多下岗职工;有很多困难企业不能够按时给职工发工资;有很多企业资不抵债正在操作破产。目前改革的压力非常大。

 

宏观和微观的情况互相之间很难印证,所以很多人感觉非常困惑。国企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很难用好和不好这样的概念去概括。巨大的反差正是改革攻坚阶段的特征,十五届四中全会讲,改革处在攻坚的阶段,这的确有实实在在的内容。

 

实际上这个阶段性改变,源于国有企业外部体制环境的变化,这种变化是从上届政府开始的。上届政府推行了一系列非常重大的改革,某些改革跟国有企业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这两方面的改革,深刻影响了国有企业的生存环境。

 

财政体制改革

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公共财政。公共财政体制的一个要求就是要减少和淡化财政在竞争性领域的活动。因为市场竞争主体是企业,政府不应该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参与竞争,也不应该作为某一些竞争主体的后盾间接地参与竞争。

 

财政在竞争性领域的活动,主要是通过国有企业进行的。减少和淡化在竞争性领域的活动,对于国有企业的改变有两点,其一,停止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其二,停止对国有企业再补充资本金。我国财政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在1990年代初曾经占财政收入的20%多。但现在这部分补贴只占财政收入的1%。据我们了解,这1%主要补给了一些军工企业,保证军品生产线的维护任务,还有粮食系统的补贴。地方政府层面主要是给供水、供气、交通等这样的公用事业型企业。所以现在给国有企业的财政补贴仅仅限于政策性领域,那些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财政已经没有补贴的渠道。

 

另外,很多国有企业都有一个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因建设项目成立的企业。现在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资本金不足,财政已经不再给拨资本金了。这就改变了财政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如果说财政还剩下对国有企业的一项责任,那就是,如果国有企业非常困难,发不出工资,职工没有基本生活费的话,或者你这个企业要破产,职工没有安置费的话,财政有责任保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安置费,这是从社会保障职能出发的。财政对国有企业现在是保人而不保企业,人出问题,基本生活失去保障,财政要负责,但是如果国有企业亏损,要求财政给钱,那就没有多大可能了,这是财政改革对国有企业的影响。

 

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国有银行的商业化。原先我国的国有银行是政府的出纳,各级政府对于银行的干预非常多,尤其是地方政府。如果当地有一个国有企业出现问题,发不出工资,当地政府领导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把当地银行的行长找来,让他发工资。这在1997年之前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所以那时候银行的坏账一直在上升。

 

国有银行商业化的改革开始启动之后,第一位的任务就是要明确国有商业银行独立的经营主体地位,不能受别人的干预。具体的改革措施很多,比如说银行系统垂直管理、银行内部的责任约束包括政府对银行的考核等。这些措施最后集中起来,改变了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关系。现在的关系变得非常简单,就是符合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关系。如果是好企业,资金非常充裕,信誉非常好,银行会追着让企业贷款;但如果是一个亏损企业,不符合贷款条件,想贷款就很难了。

 

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两方面的改革根本上改变了国有企业和财政系统、银行系统的关系,改变了国有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把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输血渠道切断了。前几年有一个很热的概念“预算软约束”。是说国有企业搞不好,因为预算约束是软的,它不怕赔钱,即便赔了钱也有人买单。当时预算软约束的渠道有三个:第一是直接的财政补贴,第二是间接的财政让税,第三是在政府干预下的银行贷款。但是现在,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这三个渠道都已经被切断了。

 

所以,1998年之后的国企改革是国有企业被断掉后路的改革,是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被“硬化”之后的改革。1998年之后,如果一个国有企业搞不好、亏损,如果企业自己不能解决问题的话,拖下去就只有一个结果,即破产,没有别的出路。

 

可以说,国企改革从1985-1998年开始推进,1998年之后被推入实质性的阶段。但是分析一下就会发现,1998年之前的国有企业改革,有两条底线是没有人敢碰的:第一条是国有企业的退出机制;第二条是国有企业的职工下岗、裁员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是大家认识不到,市场经济中优胜劣汰,企业当然能破产;企业的发展总是波动的,当企业处于低谷的时候,自然要裁员。但是解决这两个问题风险太大。1998年之后,这两条底线都被突破了。当年是三年改革突破的第一年,那时候我同时担任经贸委企业改革司司长和企业脱困办主任,这些工作我是亲身经历的。三年改革突破时期有一段非常有名的政策归纳,是朱镕基总理自己归纳的,“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从这个政策概括就可以看出来,企业破产,职工下岗,都已经不是问题。

 

从微观层面来看,第一个特征就是,这几年地方政府所推进的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力度非常之大,是动了真格的。通过财政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被“硬化”了,同时客观上也把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给“硬化”了。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和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效果挂在了一起,把地方政府逼到一个非改革不可的地步。所以1998年之后,地方政府改革的行为完全变了。改革是非常痛苦的事情,要是不逼到这个分上,是很难下定决心的。所以这几年地方政府改革的力度非常之大,而且是真要改革,不是做表面文章。

 

第二个特征就是以前长期被掩盖的问题表面化。国有企业的问题,是几十年积累下来的问题,而且多少年一直拖而未决。比如“三线企业”是1960年代初的问题,矛盾一直拖到现在。这么多年,一直是靠银行贷款、财政补贴拖过来的。在1998年财政体制、金融体制改革之后,突然之间就发现财政、金融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变了,没有人给钱了造成“拖”的条件实际上就不具备了。这些问题一旦没有办法再拖,矛盾就开始表面化。

 

宏观层面来看,国有企业的下岗问题开始大量出现。下岗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太多,国有困难企业也很多。这些问题在1998年之前就存在,之所以突然之间几百万、上千万的职工下岗,直接的原因就是金融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之后,银行不能给亏损企业贷款了,亏损企业也没有钱给职工发工资,那么职工就只好下岗。当然,1998年另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金融危机。从微观的层面来看,就是困难企业的问题开始尖锐化,甚至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当时我有一个判断,国有企业的问题,外部经济体制环境的变化将以前几十年造成的各种失误后果显性化,长期被掩盖着的矛盾在表面化,这是国有企业改革这几年面对的一个非常尖锐的挑战。

 

总之,由于经济体制外部环境的变化,由于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启动,切断了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输血渠道,“硬化”了对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这是我们认识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形势的基础。

 

国企改革已经实现的三项突破

 

这几年,国企改革在三个方面是非常有成效的。

 

第一是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国有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搞改革,让企业走向市场,实际上就是国有经济从中小企业层面退出。这一项改革,前几年争议非常大。实际上,之所以中央明确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这一方针,我认为是一种经济上的客观需要,是由中小企业的生产力水平和行业特点所决定的。一般讲中小企业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一般性的中小企业,生产力水平很低,行业门槛也很低,凑几个钱就可以搞一个企业。这种企业的特点是经营环境变化非常快,面对的竞争非常残酷。对于这样的企业,客观上要求所有者离企业要近一点,企业的经营者和员工对企业的关切程度要高一点,要不然没有办法去应付变化很快的竞争环境和非常残酷的竞争。另一种情况是高科技中小企业,它的特点是知识密集。知识这种资源和其他的资源不太一样,都是附着在具体的人身上,而且只有个人自己才能启动,外部力量没有办法决定这种资源。像这种依靠具体人的知识资源的企业,经营者很多都是技术骨干,在这些企业,国有制不太容易搞。

 

中央早在1995年就明确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实际上就是安排国有经济从中小企业退出。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面,2003年年底已经接近90%,现在改革基本处于扫尾阶段。

 

当然,也要看到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出现的问题,地方政府急于解决问题,急于甩包袱,所以很多事做得很粗糙,操作肯定会有很多不太规范的地方,但是方向是正确的。

 

最近争论比较多的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实际上,三个方面的问题都需要关注:一是企业逃债的问题,二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三是职工安置的问题。国资流失产生的背景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没有启动,当时没有国资管理机构,没有人看管国有资产、对资产负责。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了以后,相应的一套规则才开始制定,而1998-2002年期间既没有国资委,也没有国资委出的文件,操作上很多问题没有依据。

 

第二是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为代表的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这是这几年做得最艰难的事情。企业关闭,职工就要下岗,虽然给补偿金,但是由于补偿金水平不高,职工还是很难接受的。但是,这件事却是非做不可的,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转轨国家,有特殊的意义。

 

需要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比较典型的大概有三种情况。

 

一是布局定位的问题。计划经济的布局定位跟市场经济是不一样的,计划经济时期是各个地区自给自足的,而市场经济属于产业定位,企业的定位必须具有比较优势。在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很多国企,没有办法转向市场、参与竞争,最典型的就是“三线企业”。

 

其次,因为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建设是城乡分开的,城市搞工业,农村不能搞工业,所以把所有的工业都配置在城市里面。这在计划经济时期没有问题,但是改革开放以后,农村也开始工业化了,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先后迅速发展。他们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开始,跟城市工业竞争,他们的人工成本低,原先配置在城市里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就失去了优势,所以,配置在城市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必须退出。

 

三是欠账的问题,最典型的是矿山企业。一般而言,国外开采矿山,专门有一个立法,要给它积累一定的资金,用来转产或者是安置职工,这是一个国际惯例。我们以前长期在计划经济状态下,矿山所有赚的钱都被拿走,没有留下任何的资金。资源枯竭时,就留下很多欠账。

 

这几种情况最后的结果是,这些企业由于没有办法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只能退出市场。国有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就是解决这一批企业退出市场的问题。实质上是政府组织的、有计划的国有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所针对的都是大中型企业。

 

破产工作要安排得特别严密,破产企业的剩余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变现的收入,要优先安置职工,这是一条很硬的政策。这项工作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国有大企业退出市场的通道被开通,也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些问题。这几年我们一共有3377户大中型的困难国有企业破产,涉及到的职工是620万人。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北京等5个省市历史遗留问题已经消化完了,这5个省市已经退出政策性破产,这是第二项非常有成效的改革。

 

第三是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因为改革和结构调整难度都在人,关一个企业,调整一个企业都容易,关键是人怎么办。前几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滞后的,这几年才把这个课勉强补得差不多。实际上1998年当年是非常危险的,很多职工开始下岗,但是社会保障体系并没有建立,没有形成一张安全网。当时中央采取了一个重大的举措,就是在全国建再就业中心。再就业中心有四项职能:一是发放基本生活费,二是交纳基本保险,三是进行再就业培训,四是帮助介绍工作。

 

再就业中心是社会保障的替代物,实际上是临时性措施。1998年底,全国的再就业中心就都形成了,这对于当时稳定社会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稳定了当时的社会,支持了改革和结构调整。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社会保障系统已经基本能够承担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一个新的名词叫“并轨”,即各个地方裁掉再就业中心,人员进入社会保障,再就业中心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

 

以上三点是改革的实质性进展所在。第一,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接近90%,这项工作已经接近尾声。第二,到今年年初,全国进行了统计,历史遗留的困难国有企业已经进入程序审查的是575户,涉及174万人。今后这几年还需要做的,还需要通过政策性关闭退出市场的还有1828户,281万人。说明我国用了这几年的时间,把计划经济所遗留的问题,已经化解了一半以上。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正在做四年规划,准备再用四年的时间,把遗留的问题统统解决。第三,1997年末,国有企业的职工人数为7131万人,同口径到2003年末,国有企业的职工人数还剩下3067万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职工进入国有控股企业,大概是1200万人,就是说从1997年末到去年末,国有企业的员工从7131万人减到4131万人,大概减员的幅度在40%,应该说这个力度是非常大的。

 

所以,可以做这样一个判断,国有企业改革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最难的是1998之后的三年,现在实际上很多的矛盾已经缓解。概括一下,这几年解决了一个“退”字:在体制上不适应,可以通过改制退出去;在结构上不适应,可以通过破产退出去。“退”的问题能够解决,这个意义是非常之重大的,只要能退,矛盾就可以化解。国有企业问题尖锐程度的一个晴雨表是人代会、政协开会的提案,1998-2000年大部分提案谈的都是国有企业的问题,现在更多的是拖欠工资的问题、拆迁的问题、征地的问题等等。

 

国企改革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需要在改革中进一步探索的问题,主要是国有大企业改革的问题。国有大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是公司制。这个方向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市场经济国家的大企业都是公司制,我们要和国外公司搞合资合作,也得采取公司制的形式。这几年我们也做了很多工作,一是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国家和省级重点企业4000多户已经完成,改制面将近80%。同时也在抓规范运作,国资委专门颁布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规范,包括与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进行检查,都是规范性的工作。

 

但是大家可能会有一个感觉,就是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公司制改革效果并不像我们预期的那么好。这跟中小企业改革不一样,中小企业改制了以后,变化非常大;但很多大企业改成公司制企业,变化不太理想,上市公司出的问题就非常多。

 

我们分析,原因就在于改革不配套,出资人不到位。我国的公司制是从国外引进的,包括《公司法》也是借鉴国外《公司法》起草的。公司制在国外是一个有效的制度,其有效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把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度分开,投资是多元化的,甚至是社会化的,投资人要经过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层层的委托代理关系行使权力,让经营者有充分的自主权去把企业经营好、管理好。二是保证控制权掌握在所有者手里,因为经营者经营的是所有者的资产,亏了以后,所有者要去赔,所以股东必须掌握充分的信息,有权撤换不称职的经理人。

 

西方国家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私有制国家的所有者是天然到位的,所有者对自己的资产是有关切度的,所以西方对公司制的研究只关心委托代理关系的有效性问题。西方对公司制的研究,都在于不断的改善和委托代理关系的有效性。

 

公司制引到中国以后,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最大的国情是,我们是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所有者到底到不到位是个问题。中国的企业改革实际面临双重任务,第一要解决好国家所有者的问题,国家必须到位,对国有资产有关切度,第二才是委托代理关系的有效性。

 

如果这样分析,就会发现前一段改革不配套,出资人的问题没有解决,十六大之后国有资产管理启动,问题才得以解决。十六大之前,出资人是管人一条线,管事一条线,管资产一条线,实际上干预的线还不止这三条。企业好的时候,可以名正言顺地插手,企业出问题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躲得远远的。

 

所有企业的发展,动力实际上只有一个,就是出资人的回报。出资人到市场上选最优秀的经营者,而且对这个经营者提出非常明确的要求,如果这个经营者不称职,马上就换掉,如果经营者给出资人的确带来很高回报的话,所有者会以各种方式去激励他。很多企业面临的关键问题是,没有人给经营者真正的压力。所以不但要分析企业本身,而且要分析出资人。如果出资人不到位,必然是一个企业内部人控制状态。

 

一些学者、地方政府官员这几年提出一个问题,即国有大企业改革不走现代企业制度行不行?中央企业是有很多人愿意买的,对中石油、中石化、宝钢、中国移动,跨国公司都非常感兴趣。关键在于,是否有人接盘子。从国内情况来看,民营企业愿意接手国有大企业,但是民营企业去接国有大企业是有问题的。

 

前几年国务院提出一个任务,要发展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概是在三四年以前,有两位世界银行研究国有企业的专家到中国访问,点名非要跟我谈。当时,这两位世界银行的专家说,我们非常理解中国政府提出的这个任务,在发展上意义很大,但是非常遗憾的结论是,这项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原因在于中国的文化是一种家族文化,中国的企业是家族企业,而这个家族企业和发展大企业、大集团、现代化的大公司是不相融的,所以台湾没有大企业,香港没有大企业,在美国的华人也没有大企业。他们认为,在中国家族文化的基础上不可能形成大企业。

 

我的感觉是,这几年学术界有一种把民营企业理想化的趋势,只要是民营企业就是好的,只要民营企业一介入,这个事就搞定。但我觉得,我们不能把国有企业理想化,同样也不应该把中国的民营企业理想化。家族企业的确有文化方面的问题,他们很难科学决策,创业者有无尚崇高的地位,说一不二。这对中小企业合适,但是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讲,这种决策的风险是非常大的。把大型国有企业卖给民营企业,风险是非常大的。

 

再有一个方式就是转让给外资企业,尤其是很多地方政府绝对是对外资优先的。外资企业一般奉行比较现代化的文化,现代企业制度比较规范,但是存在一个发展的问题。经济全球化以后,我们如果再提到民族工业,那简直是太狭隘了,但是实际上,对于我国而言,还是有财富分配的问题。如果我们的企业卖给外国人了,资本收益向哪儿走?技术收益向哪儿走?所有国外在中国的生产基地、销售渠道绝对是由跨国公司总部自己拿走,销售环节的利润也要拿走。实际上真正剩下的主要是加工费、人工的费用。跨国公司的利润转移实际是存在的,一些企业一边报着亏损,一边报着投资,利润就转移走了,我们没有真正好的办法可以把他们的利润控制在国内。

 

只要我们中国企业能做,不管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还是应该支持我们自己的企业,能够把产业链发展起来,不要拱手交给国外的公司。所以,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概念,似乎是有一些问题。

 

国企改革的下一步战略部署  

 

十六大提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我的感觉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如果早5年做这个事情更好一点,在地方政府大规模地推进中小企业改革的时候,如果当时启动国有资产的改革,有一个出资人在那儿管着,当时的国有资产流失就会大大减少了。

 

十六大启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直接的结果就是国务院国资委的组建,我们是对中央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的这样一个机构,同时还负责全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指导。国资委的组建,第一次在中央的层面实现了所有职能的集中行使,管人、管事、管资产一体化,毕竟体制上是往前迈了一大步,解决了多头插手,责任不清的问题。

 

现在的国务院国资委压力非常大,我们所监管的180多户中央企业,如果出了问题,我们没有办法把责任再推给任何人。国资委成立以后,到现在为止,大体上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方面,是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法律法规的制定,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游戏规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第二个方面,是增强我们所监管企业的资产和经营状况的透明度。对于国有企业来说,透明度是关键,因为毕竟出资人是外在的。现在在做的是搞清产核资,制定了一个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管理办法,预计到今年年底可以完成,大部分企业在今年9月份基本做完。去年的9月到今年9月,基本完成了中小企业的清产核资,到今年年底会全部完成。同时,加强改进了外部监督的工作。

 

第三个方面,是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考核制度。原先我们的企业包括宝钢、鞍钢、武钢、中石油、中石化、中国联通等是没有经营目标的,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从今年开始,全面实行经营目标管理,所有的中央企业要跟国资委签合同书,这是任务,也是奖惩的依据。

 

第四个方面,是改革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拔制度。现在是公开招聘副职,以后要过渡到正职。而且我们做了薪酬制度改革,以前的中央企业自己给自己定薪酬,我们以试点的方式在推行年薪制,以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第五个方面,是推进改革和重组,包括国有企业的内部改革、转变内部经营机制,推进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国有企业的社会职能,推进组织结构的合理化。国资委通过加强外部监管,启动出资人到位的工作。

 

国资委下一步会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一是地方国资委的组建。实际上从去年开始,我们就在推动地方国资委的组建,目前为止,省一级国资委基本组建完毕。省一级国资委到位以后,有责任把省一级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好,上下形成一个体系。

 

二是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出台的改革措施,目标和业绩考核这些问题需要一个阶段的努力才能实现。

 

三是要做国有资本经济预算,这是必须有的,实际上就是得有收益和支出。国有经济有进有退,必然要进的就进去,要退的得把资金抽回来,这就需要一个国有资本经济预算的制度,作为财政的支撑和框架,这样才能够对国企布局进行调整。比如我国的三大航空公司,现在都有一个资本金不足的问题。现在财政已经停止为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了,但是像航空公司这样的企业我们必须得保,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几个自己的航空公司,肯定是不行的,这是战略问题。这就必须由出资人给它们补充资本金,变现一部分国有资产。这样调整,才能够把国有经济逐步调到能够发挥优势的方向上,这就要求必须有一套财务体制去支持这样的结构调整。

 

最后,要在体制创新的方向上继续进行探索。我觉得,目前的国资委实际上面临一个选择,因为现在基本已经监管到位,已经“看住了”。看住了以后就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要不断加强国资委的监管能力,比如说进行业绩考核;另一个方向是要进行体制创新,我们感觉到这么多的企业看是看不住的,基本监管到位之后,就要转向体制创新。

 

体制创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多元化的改革。对于国有大企业来讲,主要的方式是上市。最近一段时间,大家也看到了我们推动国有企业上市的力度应该说是比较大的,具备条件的可以上市,尤其是到境外证券市场上市。为什么我们比较看重境外的证券市场?因为境外证券市场的监管是相当规范的,境外的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有许多人在研究企业,境外上市公司的压力是非常大的,可以让国有企业转换机制、引入监管。

 

以前的企业上市大多是部分上市,以后我们期望有条件的企业采取整体上市方式。为什么我们觉得部分上市不好呢?体制方面是主要问题。因为上市以后,企业的重大决策应该受到社会的监督,需要信息的透明度。但是实际上,我们现在部分上市的企业,端到投资者面前的只是一个木偶,自身没有决策权,决策权在上面的控股股东手中,而这个控股股东本身并没有受到监督。所以说,一些上市公司就是控股股东拿出的一个融资平台。所以,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企业尽可能整体上市,干干净净地推出一个上市公司;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可能要通过托管公司进行改革,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们把中央企业给几个托管公司,用这种方式将企业的辅业剥离出去。

 

  二是加强结构调整的力度。目前还是以企业自愿进行合并,现在的方向是做大企业,我们监管的企业大的有上万亿资产,小的只有几百万,大大小小参差不齐,资源需要整合,需要进行企业的合并和重组,国资委以后会在这方面逐渐加大力度。

上一篇:暂无信息!
下一篇:暂无信息!
版权所有: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河东路21号 联系电话:0317-3041450 传真:0317-2198903
冀公网安备 13090202000160号 13090202000161号 冀ICP备 10014305号 160037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