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期领取《市政半月报》的通知
时间:2006/1/11
关于按期领取《市政半月报》的
通 知
(办—2005—11—01)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项目部:
为使公司每个职工都能及时看到《市政半月报》,保持公司政令畅通,请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部务必于每月1日和16日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市政半月报》,并于2日内发放到本单位、本部门每个职工手中。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进行公布,对未按时领取和及时发放者,将按照市政司字[2003]30号文件《关于保障政令畅通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综合办公室
200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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